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536号)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青自然资〔2019〕472号),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政策调整
经省人社厅同意,《评审条件(试行)》第九条“晋升”相关规定,根据我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统一要求,调整为:
已取得相关专业职称资格,并被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能够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推荐,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晋升相应专业职称。
(一)申报晋升工程师
1.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继续教育获得硕士学位,当年即可申报。
2.大学本科学历,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满4年。
3.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满5年。
(二)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任相关专业工程师满5年。
2.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任相关专业工程师满7年。
(三)申报晋升正高级工程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满5年。
2.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满7年。
三、开展网上职称申报评审
今年起,自然资源工程系列开展网上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试点,试点范围为省自然资源厅系统各事业单位,各市州级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暂不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网上职称评审工作依托互联网+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职称申报、资料审核、评委会备案、评委会评审、职称证书发放等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qinghai.gov.cn/)查阅近年来有关职称政策、政策解读。查阅路径:网站
首页—职称政策专栏、或网站首页—人才人事工作专栏。
四、线下申报报送材料
(一)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日期
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所提供的论文、专著、业绩、科研成果及各类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底。
(二)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
各市州级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仍然按照原线下申报的方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申报材料参考需参考的相关文件及各类表格模板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下载(http://zrzyt.qinghai.gov.cn/ ),下载路径:网站首页-办事专栏-下载服务-2020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填写规范(附表格模板,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规范,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填写相应材料)。申报材料报送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7号地矿科研大楼10楼1021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历(学位)验证
申报职称人员,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提交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党校学历以及其他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档案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的,由同级托管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365号)规定执行。
(三)评审委托函
需要委托进行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未尽事宜,继续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
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刘明伟 0971-6163635(兼传真)
青海自然资源职称评审服务QQ群
QQ群号 784843150
附件:2020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填写规范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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