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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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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业综合整治

来源:自然资源厅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机制,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认真按照党中央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在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行业综合整治。

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1年以来召开厅党组会、推进会、协调会、专班会10余次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强化工作专班,落实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印发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进一步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并强力督导狠抓落实。

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始终把全面摸排线索作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突破口和着力点,2021年以来滚动摸排4540条线索、8660个图斑、189家砂石企业,持续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一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省级受理的20条违法举报线索再次组织实地核实,指导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持续跟踪落实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发生。二是采取县级核查,州级把关,省级复核的方式开展对矿产卫片执法图斑采取省级全覆盖实地核查,对土地卫片图斑中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图斑进行省级实地核查,核实卫片执法图斑4947个。三是全力排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问题,核查疑似图斑3713个,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7起,督办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房建房问题42起,挂牌督办顶风违建问题5起,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四是通过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排查2018年以来我省黄河长江流域39个县土地违法线索4185个、矿产违法案件335宗。五是结合利剑-2021砂石专项执法工作,排查砂石企业189家。

强力推进行业综合整治。将自然资源领域乱象整治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头戏”,以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为重点,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审批等重点领域,通过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开展专项行动等手段,组织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以案促改,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退出矿业权补偿成本核算及处置工作,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798个“问题图斑”全部完成整治,完成176宗矿业权分类处置,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51个项目2.4万亩,青藏高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0.9万亩。同时,累计完成木里矿区采坑、渣山一体化工程设计工程量5973万立方米(约占渣山总体积的12.2%),全省共建成绿色矿山150家。二是通过利剑-2021砂石专项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017件,结案551件,拆除构筑物面积24.09万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94.9公顷,责令退还耕地29.56公顷,收缴罚没款9821.46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8件,结案41件,收缴罚没款2231.95万元,移交矿产资源涉刑案件9件,通报典型案例17起,督办47起。三是把打击整治“沙霸”“矿霸”与全省砂石资源布局整合优化相结合,先后制发两市六州4个砂石开采布局整合优化方案,使砂石开采“多、小、散、乱”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变,全省砂石企业从238家减少到目前的170家,西宁、海东实现大中型砂石矿山开发全过程在线监控,砂石价格较去年下降了约20%,有效保障了重点工程和市场对砂石资源的需求。四是建立与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增强打击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合力,2018年以来,从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滚动摸排各类项目约20.5万个,移交疑似涉黑涉恶线索46条;移交涉刑案件20件,办结10件,追究刑事责任14人次,处罚金约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1300万元;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收到“三书一函”18份,全部完成整改。

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2021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土地资源管理等关键环节,从审批、监管、执法查处等自然资源全链条管理查找短板、漏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露天矿山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建立了“四个一”“四不两直”工作机制,从规划、准入、审批、服务和生态修复等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定17份制度性文件。联合省检察院、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审计等部门制定《关于在查处涉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的通知》《青海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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