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完成2022年煤炭资源执法检查工作
为严厉打击“沙霸”“矿霸”,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以工程建设采煤牟利、以生态修复治理名义采煤、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露头煤等行为;严厉打击历史上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煤层埋藏较浅的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煤矿、废弃煤矿、木里矿区环境整治退出煤矿,祁连山南麓798个问题图斑整治煤矿、近年矿业权退出煤矿等盗采煤炭资源行为,2022年1月11日至3月31日,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炭资源执法检查工作。
专项执法期间,检查人员制定具体行程方案,细化内部分工,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拍照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巡查,发挥部门合力深入排查。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系统共出动人员55人次,车辆17台次,检查在产矿山9个,巡查煤炭盗采易发区、频发区矿点8个,退出采煤矿山12个,发现违法采煤问题1起,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严格煤炭资源执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和相关企业对“防盗采、禁乱挖”的意识持续增强,严格煤炭资源执法的氛围形成,有效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广泛共识。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不留死角地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采煤行为,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扩大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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