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专项执法行动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长江和重要湖泊生态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源头责任”和“干流担当”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我厅自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工作涉及全省黄河、长江流域35个市、县、区,分排查梳理、清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主要对 2018年以来卫片执法违法案件、12336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办、巡查发现和其他部门移送的土地矿产违法线索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采矿行为,着力解决黄河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突出问题,持续强化黄河、长江河湖管护力度,并在充分总结、提炼专项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部署启动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常态化工作,切实提升黄河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沿线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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