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0月28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单位汇报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繁荣发展稳定、长治久安的基石,是凝聚人心、成就伟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厅党组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引导厅系统各族干部职工树牢“四个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增强“五个认同”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切实领会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实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厅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不断筑牢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凝聚起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二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走进基层,深入一线,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贯穿自然资源领域主责主业的全过程、各方面,以高效有力的服务保障,着力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民族团结 机关同心”活动主题,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依托线上线下平台,深入学习宣传具有民族团结进步意义的人文历史,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故事。同时要抓好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各项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压实责任、落细举措,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完成整改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三要夯实工作责任,凝聚民族团结工作合力。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全部到位,“自选动作”精彩纷呈。厅系统各族干部职工要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促进者、维护者和实践者,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然资源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同期,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厅系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安排部署下一步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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