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青海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山洪灾害防治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影响,我省主汛期强降雨过程极端,局地短时强降雨增多,容易引发山洪灾害和泥石流灾害。为提高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我们组织实施1:1万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区划、风险普查和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并划分极高、高风险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作用,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部门的会商研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叫应”“叫醒”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醒当地政府采取避险转移等防范措施,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重点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泥石流灾害开展工程治理,有效减轻泥石流灾害隐患风险。
衷心感谢贵单位的意见建议和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面对严峻复杂的防灾减灾形势,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与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加强泥石流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山洪和泥石流防御工作。
联系人:李有琪,联系电话:6101726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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