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2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2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海东市政府:
王胜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东市平安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气候暖湿化,受特殊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条件影响,海东市包括平安区在内的大部分县(区)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呈上升趋势。2023年平安区申报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涉及200余户,均已通过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全部安排。
我厅将继续协助海东市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避险搬迁工作,同时,海东市和平安区政府在安排年度支出预算时,适当安排地灾害避险搬迁资金,建立稳定的地质灾害搬迁专项资金渠道,保障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海东市和平安区按照“应搬尽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和部署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联系人:张正兴 联系电话:0971-6101726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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