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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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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12-31 16: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盟青海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谋划‘三生’国土空间布局 创造老百姓高品质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中科学谋划“三生”国土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生态保护格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优化农牧空间,支撑绿色有机农畜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构建人口、产业与自然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城镇空间,为老百姓创造高品质生活。一是积极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文本初稿,各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正在统筹划定“三生空间”。待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印发后完成我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二是鉴于各市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正在统筹划定“三生”空间,并明确各类空间的管控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外再编制其他空间类规划。因此,我厅建议不再编制“三生”空间管控和发展规划。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谋划包括“三生”国土空间布局在内的各项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下一步,我厅一是将加快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科学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完成“三生空间”划定工作,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一张蓝图”。二是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编好、用好我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薛霁雯  联系电话:0971-6104318

附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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