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和二次会议第2019319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0〕274号
尊敬的毛亚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西宁市城北区大学城配套设施的提案”收悉,结合工作职责,现回复如下:
历年来,我厅非常重视西宁市城北区大学城建设工作,在建设用地手续报批等方面都给予了积极支持。做为西宁市城北区大学城建设,您提出的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医疗设施、商业服务等设施的建议与省、市政府推动建设大学城的举措是十分吻合的,在西宁市总体规划中已为城北区大学城预留相应的发展空间。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继续保障城北区大学城配套设施建设,一是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将到期,正在启动开展“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厅将指导西宁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对城北区大学城现有人口、经济、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要素进行深入分析,完善大学城周边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医疗设施、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的要素配置,为高标准建设大学城提供支持,贯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确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二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指导西宁市在配套建设中做好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在内的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作。三是对符合规划的城北区大学城配套设施项目,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工作。
我厅将积极做好城北区大学城建设的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马乃芬 联系电话:0971—624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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