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0〕239号
民盟青海省委:
根据贵委2019年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西宁市海湖新区房屋不动产证的提案”,现将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海湖新区建设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基本情况
经统计,目前海湖新区已建成70个项目(含住宅、商业、办公、教育、公交等),其中住宅小区36个(6个小区在建)。海湖新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区有22个(43944户)。目前解决了“依林佳苑”(省委小区)的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住宅小区有4个(金座威尼谷、典范新城国际、铁路南小区、华盛保障性住房小区),共计住户4944户。达不到办证条件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小区有5个(海宏壹号A、C、D区、九号公馆、茂源文汇园、地矿小区、夏都俊园小区),共计住户10141户,目前正在督促开发企业完善手续。
二、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原因
目前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遗留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规划、消防、人防)等原因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二是开发项目擅自调整容积率,存在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批准的建筑总面积,超出部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三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四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五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六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等。
三、工作措施
针对目前因前期开发建设手续不完善造成相关权利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督促指导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办法。并加大与西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作,由市信访局牵头协调建设、房产、行政审批、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并及时将办理进度告知小区住户。
与此同时,针对房屋和土地登记的遗留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积极督促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加快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对开发建设单位超出合同约定批准建筑面积,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补缴超出部分面积所涉及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再申请不动产登记。二是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改变土地用途,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改变土地用途需报请市政府同意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尽快联系相关部门申请消防、人防、房屋等竣工验收工作,完善相关材料。四是针对项目中符合条件的部分督促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先行给住户办证。五是按照区分主体责任,协调分类解决原则,加大政策研究,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做法,着力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而导致的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问题,从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张世清,联系电话:0971-610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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