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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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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0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9-09-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028号建议的答复

青自然资函〔2019〕291号

 

尊敬的苏东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对青海湖周边群众进行生态移民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回复如下:

      经确认,青海湖生态移民不涉及我厅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但在移民的后期安置过程中,我厅将按照工作职责参与生态修复、土地整理的相关业务以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的编制、审查,以支持生态移民工作的进行。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71-6253861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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