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20号建议的答复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20号建议的答复
青自然资函〔2019〕290号
尊敬的侯鹏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扎实推进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还未正式出台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体制文件,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使或委托相关部门、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行使。三江源国家公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具体行使主体在试点期间可暂不调整。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探索建立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体制。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971-625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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