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厅领导作风建设行动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2〕67号
各事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落细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的推进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厅领导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全厅系统作风建设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经厅党组同意,决定建立厅领导作风建设行动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厅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就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调度,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更好地指导和引领全厅系统作风建设行动走深走实。
二、有关要求
各联系点要主动向对口联系的厅领导汇报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以作风的转变推动工作的提升,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争创一流。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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