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
青自然资党〔2021〕66号
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纪委《关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的函》(青纪办函〔2021〕17号)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深刻检视自身问题,并于5月2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分析研判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进一步加深了各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省自然资源厅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按照文件精神,杨汝坤(党组书记、厅长)、李晓南(党组成员、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杨志强(党组成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鸿林(党组成员、副厅长)4名同志不作为梳理自查对象。现将其余4名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一岗双责”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好政治方向,努力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以实际行动做到了“两个维护”,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厅系统落地生根。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开展、互为促进,认真履行“两个统一行使”职责,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国土测绘调查和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环保督察、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其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为深入推动我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和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景雄同志紧紧围绕厅中心工作和地矿局发展大局,积极参加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并参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学促学作用。组织地矿局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月活动”和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带头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查摆问题,有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推动地质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基层减负松绑,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行网上办公系统,精简文风会风,地矿局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得到了双提升。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同志每年年初都对分管部门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详细安排,要求各分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并与分管部门的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分管部门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管的三调工作提出的“十个一”做法得到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认可。分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与相关处室、单位沟通协商,严格按照厅党组“三重一大”工作要求,提请厅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审议。每次谈到项目工程实施特别是涉及招投标的项目,都强调从前期工作开始,把廉政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既保证招投标工作有序推进、又保证项目安全实施。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振宇同志把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分管工作的首要位置,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既抓党务又抓业务,把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组织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厅党组、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厅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厅党组成员、专职副总督察杨站君同志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统筹部署推进党建重点工作和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专项工作,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得了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要求,提醒筑牢反腐防线,要求分管处室(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绩效考核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管,对发现潜在廉政风险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领导抓、抓领导”的思想认识,不断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担当,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查摆出了一些问题:
(一)“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班子成员中仍存在着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行政机关政治属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比如,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书记、副书记的事,是驻厅纪检监察组的事,是机关党委、纪委的事,与搞业务关系不大,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有的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管好自己,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出了事,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事,没有抓业务工作重要,落实党建工作浮于表面,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甚至有的认为,党建是“一把手”的事,副职只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就可以。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班子成员还没有意识到“领导干部出了问题,是要追究主体责任的”,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和严峻性。比如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以及省委巡视我厅反馈问题中提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我厅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95人,其中职务犯罪10人,说明我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三)党建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融合不够深入。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看,我厅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主动融入机关党建工作或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意识观念欠缺。比如,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文件时,条款过于笼统,没有做到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存在党建工作只按上级要求机械落实的问题。有的班子成员简单地以自然资源工作成效决定党建工作的优劣,只看重业务工作,忽视党建工作,掌握不住机关党建工作重点,有时凭经验开展工作,做述责述廉也是只谈业务不谈党建和廉政工作,以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意识不强,措施不硬。
(四)“一岗双责”履行不够有力。去年省委巡视我厅反馈问题中提到:“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认真,对分管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抓严管不够,工作约谈、提醒告诫不经常不及时”,史德、王占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移交检察机关,反映了个别班子成员平时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管,对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提醒、不过问,从严管党治党、层层压实责任的目标要求没有达到。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为严防问题滋生蔓延,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及时纠偏、及时整改。
(一)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厅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履行好“两个统一行使”职责的出发点,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结合”上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基本职责来抓。牵住党建工作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摒弃“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职务”的错误认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和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通盘考虑,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引向深入。
(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指导自然资源工作的具体实践。班子成员要树立“一岗双责”“两手抓”的责任意识,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惨痛教训,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有机融合、无缝衔接,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推动自然资源事业过程中,把出发点落在坚持党中央精神和国家立场上,围绕厅系统核心职责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指导自然资源工作的具体实践。
(四)努力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分管的处室和单位,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多关心、多过问分管处室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对分管处室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发现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不到位、党员群众反映较多的,应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带头落实党建责任。
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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