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正风肃纪的通知
青自然资直机党〔2020〕18号
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廉洁过节部署要求,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有关工作和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担当
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宣传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通报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督履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 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本单位、本部门、本人存在的“四风”倾向问题,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纠治“四风”工作,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严明纪律要求,重申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厅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将严明作风纪律要求与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抓具体、补短板,坚决做到“六严禁”: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厅直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四风”舆情,强化开展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重点检查持续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职工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 紧盯重点工作环节,重点整治岁末年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查考核和学习调研中的作风突出问题;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督促做好“两节”期间人员外出报备工作,提倡尽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人员流动,严查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严查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时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公开专项举报电话,深入探查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关口前移、严密防范。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将在节前对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纠治“四风”工作情况,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形成清廉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
元旦、春节假期结束后,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月18日前,将本单位紧盯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正风肃纪工作落实情况,报厅直属机关纪委A0621室。
联系人:柳 辉
监督举报电话:0971-6257981
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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