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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测绘资质准予许可决定书(青自然资测许〔2025〕014号)

来源:国土测绘处 发布时间:2025-02-27 18:02:04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测绘资质准予许可决定书

青自然资测许〔2025〕014号

青海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增加测绘资质专业类别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加乙级海洋测绘资质(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

资质编号:乙测资字63502135

证书有效期限:2030年02月26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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