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测绘资质准予许可决定书(青自然资测许〔2025〕010号)
青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测绘资质准予许可决定书
青自然资测许〔2025〕010号
青海省第三地质勘查院: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测绘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资质编号:甲测资字63100224
证书有效期限:2027年05月04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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