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青海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青海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二第7条整改措施:省自然资源厅督促各市(州)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辖区内砂石等矿山开采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查处企业违法占地行为。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 |
整改目标 | 举一反三,严防乐都区远洋砂石采选有限公司、平安区青海博发矿业有限公司、民和县天利硅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等此类问题发生。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制定印发《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及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青自然资办〔2024〕44号),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矿山开发利用、矿山用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违法违规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督促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函》(青自然资函〔2024〕169号),督促相关地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扎实推进整改。各市(州)制定整改方案,严厉查处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辖区内砂石等矿山开采企业日常监管及矿业用地管理。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 |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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