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措施8:督促海北州加快柴达尔煤矿、柴达尔先锋煤矿等矿山的生态修复进度,做好全省闭坑矿山、政策性退出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自然资源厅 |
整改目标 | 完成柴达尔煤矿、柴达尔先锋煤矿生态修复,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完善生态修复成效验收程序,巩固提升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效。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省自然资源厅督促指导各市 (州)按照《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指南》严格验收程序,做好闭坑矿山、政策性退出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 整改成效:为规范在建和生产矿山、历史遗留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除放射性矿产)在矿业活动中所产生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工程,我厅先后印发《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指南》(DB63/T 2072-2022)和《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程》(DB63/T 2073-2022),指导各市(州)在开展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总体成效。同时为加强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实施,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各市(州)明确管理体制及职责、项目招投标程序、项目方案编制、资金及档案管理、项目检查与验收等程序,完成我省13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 2024年我厅未收到市(州)上报的闭坑矿山、政策性退出矿山验收请示,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积极指导市(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州级初验,并组织省级竣工验收,共计开展2批次共9个项目的验收工作,相关验收资料齐全,验收程序符合《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指南》要求。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4年9月 |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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