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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09:43: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函【2024】23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4〕84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2024年4月印发的《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暂行)》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相关工作

(一)创建申报账号。申报人员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报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sb)完成职称申报事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各级评委会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管理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GL)全流程网上办理职称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事项。个人及单位账号创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通知》相关规则和要求进行。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熟练掌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避免出现反复删除、重新填报、事后更改等情况,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严禁上传涉密涉敏资料,确需提供涉密涉敏申报资料的,以纸质材料报送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申报人员填写及上传个人材料须严格按照《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网上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注意事项》(附件1)要求规范填报。

(三)单位推荐。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填报《2024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按管理权限到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数额,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同时在申报系统上传《申报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基本信息公示情况表鼓励支持申报人所在单位积极探索送审、盲审等办法提高申报质量。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报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申报人员做好账号创建,完成网上申报各流程具体事项,同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性。

(四)逐级审核。各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线上、线下工作流程,认真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未公示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或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申报材料,应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员。

(五)援青人员职称申报。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援青人才(包括援青博士服务团成员),职称申报评审按照《进一步做好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办发20203号)、《关于鼓励援青博士团成员延长服务时间或留青工作的若干措施》(青组字2021212号)等有关政策执行。组织专项线下评审,评审工作须于12月底完成。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表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用栏目下载

(六)职称政策及申报程序培训。拟于10月底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全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政策及申报程序培训会。对新印发的《评价标准》及申报的相关要求进行解答。参加人员为各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或具体工作人员(仅1人参加)。具体事宜将青海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服务联系QQ群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职称申报、推荐等阶段工作中,要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申报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审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做实推荐审核。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

(三)严格时限节点。2024年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251月底前完成

申报人员业绩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算。

资历(任职)计算截止时间202412月底。

申报人员提交的载有论文的期刊(专著)以及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日期202412月底。

申报推荐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1130

修改完善资料截止日期为20241230日。

援青人员提交线下资料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122日。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及评价标准,请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qinghai.gov.cn/):网站首页“职称政策”专栏查阅。

四、联系方式

(一)评审政策咨询: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71-6254885

青海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服务联系QQ群

群号:587883362(各单位仅限1人加入)

(二)工作日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徐工  155-0059-7407

附件:1.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网上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注意事项.doc

           2.申报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基本信息公示情况表.doc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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