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玉珠峰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2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关于《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玉珠峰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2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青自然资公告【2024】13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玉珠峰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青海中航玉丰矿业有限公司大灶火西南山青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且无异议,现予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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