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459号)要求,我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面向厅系统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研究,确定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为我厅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71-6163635(兼传真)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
邮政编码:810000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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