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9号)要求,我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研究,确定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门源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个集体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存尧、青海省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乐都办事大厅负责人邓翠英、青海省地质环境调查院副院长甘斌三名同志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
联系电话:0971-6163635(兼传真)、0971—8258205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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