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讲解员岗位)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90号)及《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单位纪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过程接受省人社厅职能部门的巡视指导。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振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副组长:李发明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黄朝晖 省自然资源博物馆馆长
成 员:郑小文 刘建华 罗 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李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设立面试工作监督组,由本单位纪委负责对考试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周丹文
成 员:梁 剑
监督电话:6151557
(三)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社会考官3名,主要为博物馆、科技馆等相关场馆类场所的从业专家,由省人社厅负责选派。
四、面试岗位及进入面试人数
此次参加面试的岗位有1个,为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讲解员岗位,招聘1人。通过笔试符合面试条件的有2人,为笔试第一、第三名(笔试第二名放弃面试,递补第四名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五、面试内容和方式
(一)面试内容:
结合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实际,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主要考核自然资源相关知识、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普通话标准程度、仪容仪表等方面。
(二)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要求考生就选题进行模拟讲解,考官进行综合性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测评占总成绩的40%。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考核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10:30—11:30。
面试考核地点:省自然资源厅二楼一、二号会议室。
(四)有关事项:
1.7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成绩。
2.所有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面试命题
面试命题应坚持政治性、科学性、保密性原则。面试命题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与岗位职责相一致、与专业特点相关适度的原则。面试命题抽调厅系统领域的专家,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全封闭命制。
七、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
相关要求:
(一)本单位抽取的面试考官人选应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基本条件。面试主考官应具有较丰富的面试工作经历,熟悉面试程序,能处理面试突发情况,一般从经过面试培训或有丰富面试经历的考官中选取。
(二)面试前应明确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三)面试开始前应对面试考官集中培训,并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熟悉面试程序和具体要求。
八、面试程序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当在面试开始2个工作日前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考生持《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到达考点,经工作人员逐一验证后进入候考室,并立即收缴管理考生手机等所有通讯设备。
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入场封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面试纪律。
面试开始10分钟前,监督员宣读考官守则;主考官和监督员检查确认试卷密封并启封;考官熟悉考题内容及答题要点。
面试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宣读监督词,主考官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九、面试考场设置
基本要求:面试考点应进行封闭管理,并尽量采取通讯信号屏蔽措施,严禁候考考生与外界信息交流。面试考点应设立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候考室要与面试考场、候分室相对隔离,互不干扰。考场内设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核)分席、巡视席、旁听席等。考场环境应当安静、卫生、安全。
十、工作要求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聘考核测评全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聘用工作全程指导监督,按照规定处理考核工作出现的各类情况。
(二)实行回避制度。考核聘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回避: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落实保密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命题人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要求,严守保密纪律。命题、考核环节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须在考核前提前告知应聘人员。考核测评环节全程录像或录音。
(四)其他要求。
考生须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迟到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或参考资料等。如有携带上述物品的,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要求统一上交至物品放置处,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防疫信康码信息非绿码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五)面试环节要全程录像,音像资料归档保存。面试环节中有关考生、考官抽签顺序登记、考官评分表、面试试卷、音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由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存档保管。除以上要求外,单位还需根据《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3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组织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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