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力哈达矿区央格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力哈达矿区央格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青海省察尔汗钾镁盐矿田北霍布逊胡矿段钠盐矿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大头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头羊工区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大头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头羊工区一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兴海县什多龙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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