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4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振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祁连金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祁连县小沙龙直沟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化隆县南天重峡矿业有限公司南天重峡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国新 0971-6258757(兼传真)
附件:
1.《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青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2.《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振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刚察县振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审查意见》
3.《青海祁连金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祁连县小沙龙直沟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青海祁连金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祁连县小沙龙直沟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4.《化隆县南天重峡矿业有限公司南天重峡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化隆县南天重峡矿业有限公司南天重峡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审查意见》
2019年3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