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 拉陵高里河下游铁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8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拉陵高里河下游铁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都兰县小卧龙铁矿3-1、4-1矿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都兰县海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都兰宏源实业有限公司清水河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省乌兰县东达铁选厂乌兰县霍德森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天峻县哲合隆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省海西州莫河骆驼场茶卡盐湖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顺隆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省同仁县双朋西铜金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8个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正兴 0971-6156690(兼传真)
附件:1-《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拉陵高里河下游铁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都兰县小卧龙铁矿3-1、4-1矿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都兰县海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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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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