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格尔木市五金机电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格尔木市野牛沟拖拉海软玉矿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8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格尔木市五金机电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野牛沟拖拉海软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玉珠峰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德令哈鸿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德令哈市蓄集山多金属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门源县松树南沟金矿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门源县松树南沟金矿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肯德可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格尔木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群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8个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正兴 0971-6156690(兼传真)
附件:1-《格尔木市五金机电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野牛沟拖拉海软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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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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