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移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对《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移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敦煌市金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茫崖行委鸭子沟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察尔汗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德令哈市红山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9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正兴 0971-6156690(兼传真)
附件:1-《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移项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敦煌市金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茫崖行委鸭子沟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察尔汗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评审意见》
4-《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德令哈市红山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5-《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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