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注销自然保护区省级发证矿业权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根据环保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和矿业权补偿退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经研究,决定对三江源、祁连山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由我厅颁证的56宗社会出资矿业权(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其中,对我厅2013年公开投放的青海省门源县出麻沟东岔金矿预查探矿权不再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对我厅向门源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和青海宏中威矿业有限公司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的门源县号塔寺煤矿和囊谦县巴浪弄地区牧马沟地段煤矿2个项目不再预留原批复划定的矿区范围;其余国土资源部、州(县)国土部门颁证的5宗矿业权由原颁证机关分别办理注销手续。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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