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报告
省政府:
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改革创新中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法治能力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省国土资源厅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全局进行谋划,不断加大推进和落实的力度。印发《中共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台账》,明确2015年-2020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制定了8个方面、28项、132条任务措施,细化了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各项措施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分工安排,提出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的有关措施,全面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建设。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厅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2017年度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各项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部门,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善《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管理相对人及法律顾问意见,上会前完成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2017年组织召开厅长办公会7次、矿业权审批会审会5次、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20次,专题研究会议16次。
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2008年起,我厅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范围从只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拓展到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信访问题处理等事项。2017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建议80多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国土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措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国家(矿山)地质公园建设现状及需求等重大决策开展了专项调研,全面梳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或制定整改措施。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时,均制定了起草说明,认真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由政策起草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建设。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规定(草案)》等12部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印发<青海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青海省破坏耕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等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高政策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
二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广泛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遵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启用专有发文文号(青国土资规)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制发、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完成合法性审查10份。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工作要求,开展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目录库,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和有效期,落实管理责任单位。
(四)依法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职能、法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责任主体、追责情形。根据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完善。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2017年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和收费事项,将没有法定依据、不符合经济发展需求的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简化办事流程,探索推行“融缺审批”。建立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办理,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2017年青海省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舆情应对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新华网、人民网、省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上留言,并及时回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目前已公开2017年度矿业权审批信息1188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推送涉企信息100条,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审批信息868条。2017年通过厅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00多条,国土资源服务窗口提供咨询服务2100多件次,网上解答300多件次,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起,经审查后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保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区域、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信息。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出台《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奖惩暂行办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体系建设,与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加强执法信息共享。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说服教育、警示约谈、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源头预防。执法部门对正在实施或者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不再下达预处罚告知书,而采取纪录的方式进行说服教育,促使管理相对人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警示约谈力度,通过土地矿产卫片专项执法行动,由省政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纠正违法行为起到良好作用。
四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公开了“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随机抽查清单”、“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对省有关部门随机摇号产生被抽查的4家企业项目,及时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流程,落实《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严格执行回避、公开、告知、听证、限期、责任追究等程序,定期开展违法案卷评查工作,起草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17年办理复议申请1件,办理复议答复8件;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尚未开庭。今年在2起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召开听证会,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力。配合省法制办对部分复议案件进行了回访,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
二是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8起,在省信访信息系统中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事项13起。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在“两会两节”等重要时期,提前在全系统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领导包案和矛盾化解力度。利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信访案件,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今年厅主要领导接访和批办信访件20次,其他厅领导处理群众诉求30多件,切实落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主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使信访问题有效得到解决。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法治国土教育培训。完善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国土资源系统各类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加强新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健全一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法治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全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培训班,各事业局、各市(州)、县(市)国土资源局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全面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认真制定和执行国土资源普法规划,完成年度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集中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点时期大规模集中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举办厅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民法总则专题讲座,邀请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王立明教授讲授《民法总则》相关知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网络学法和国土资源部举办的法治讲座视频会。
三、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工作建议
结合2017年工作,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依法执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依法治理的氛围仍需加强;三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群众利益诉求需要高度重视。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法治建设作为厅党组重要工作开展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上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落实措施,为如期完成法治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能力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法治国土建设工作目标。一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出台后,适时提请建议修改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制定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规范管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定期清理和后评估制度。二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大管理权限下放力度,加强服务和监管,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资源开发行为的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退出和补偿工作,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四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手段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矛盾,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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