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信长星主持
11月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以视频形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研究规范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深入阐述了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战略思考和科学谋划,深刻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要熟读深读精读,深刻领会要义,深入贯彻落实,特别要充分吸收体现到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确保编制出一个贯彻中央部署、符合青海实际、体现人民愿望、引领青海未来发展的高质量规划。
会议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考核,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部署。要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改革任务,注重统筹协同,突出平稳有序,严肃改革纪律,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保基本、可持续、防风险、促公平、兜底线、强治理、求高效的原则,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健康青海建设。要加强脱贫人口监测,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平台建设,注重风险可控、安全发展,强化信息归集、融资增信、政策支持、融资对接和融资评价,努力将信息转化为信用,将信用转化为信贷,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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