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 举报线索的通告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细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毒瘤”。决定向全社会各界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内容
1.扰乱集体土地资源管理秩序,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行为的;
2.专门非法租地、占地抢建房屋、厂房、仓库,用于非法转让、出租、获取征地拆迁赔偿等非法谋利的;
3.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扰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等行为的;
4.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投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行为的;
5.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
6.非法勘测、开采、破坏矿产资源,欺行霸市、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的;
7.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垄断测绘市场并获取利益的;
8.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的;
9.受过刑事惩罚或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处罚,又在自然资源领域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
10.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及充当“保护伞”情况的;
11.采取非正常方式上访,无理取闹,拒不服从处理意见,缠访闹访,影响自然资源部门正常工作行为的;
12.除上述范围外,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线索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971-6256054/6107633;
2.青海省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12336。
(二)举报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扫黑办(执法局)。
三、线索举报要求
(一)欢迎广大群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相关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对举报、提供线索者,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准确详细,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及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三)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准确、真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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