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场标志性战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八场标志性战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数据显示:1至3月,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3%,主要城市西宁、海东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1%。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湟水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开始,每月将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排名与空气质量状况一并向市州政府通报,且督促指导西宁、海东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狠抓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西宁市建成投运84套,对重点管控区域实施全覆盖。并加快推进冒黑烟车辆抓拍和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提供了支撑。
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组织西宁市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自查评估,并开展了省级饮用水水源地督导专项行动,完成8个市(州)检查任务,还指导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编制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长江源区流域水环境补偿、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有序推进。
持续强化土壤环境安全防控,到目前我省已按要求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技术成果通过国家审查。印发实施了《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5年)》,完成了全省7423家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2018年度全省总量减排核算和自查总结工作,经核算,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5.85%、12.37%、12.31%、8.62%,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圆满完成,并在2017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三项指标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基础上,氮氧化物也超额完成。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新安排5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整治项目,重点解决西宁、海东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和湟水流域城镇周边规模较大村庄污水处理问题。同时,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得到持续深化,编制实施了三江源二期工程年度生态监测方案,启动了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我省还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目前,52项整改问题已完成24项,销号备案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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