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成果通过国家终验
5月10日,“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交流会”在北京召开,验收组审核了我省2017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成果,并一致通过验收。这是我省首次35个县(有耕地的县)全域开展更新评价和监测评价工作,共计887.40万亩耕地,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12.90等,符合青海实际。通过开展此次全域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掌握了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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