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图片新闻>详细内容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议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30 10: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扬主持会议 

厅党组成员,厅一、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总规划师,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事业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acf10f0bab74e38bab9e21dfc853caf.jpg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第一篇章—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四篇章—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相关内容。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广培结合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围绕新《矿产资源法》的体系脉络,对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创新矿业权管理模式、破解矿业用地难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五个重点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厅矿业权管理处围绕矿业权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分离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围绕矿业用地相关政策要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围绕矿业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开展了交流研讨。

b4fe1b9bf48243afa13e9b9db2729ffc.jpg

会议指出,新《矿产资源法》的出台始终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健全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贯穿矿产资源管理全过程,在矿业权配置方式、矿业权登记性质、矿业用地、生态修复要求、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多个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完善,回应了过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中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新时期矿产资源开发、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依据。此次交流研讨紧密联系修法背景、省情实际,既有对现存问题的思考,也有对未来工作的展望,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化、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厅机关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矿产资源法》的学习,统筹谋划好新《矿产资源法》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的重难点问题学习研究,将其贯彻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全过程中,切实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的全链条管理制度,准确理解和把握新《矿产资源法》确定的原则、制度和规定,用新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为现代化青海建设做好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