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安委会召开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8月17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安委会召开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8月16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省长批示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鸿林及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厅安委会副主任、副厅长杨站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各层级、各环节责任,特别是各相关处室要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要准确研判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注重提高防范水平和能力。要认真排查隐患,搞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和整治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8.14”海北州柴达尔煤矿冒顶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李克强总理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对自然资源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各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抓住主体责任,全面部署制定方案及管控措施,加大分析研判的力度,突出重点摸排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抓深抓细。二要配合厅安委会作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深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三要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标准化,进一步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加强研判预警,科学制定和完善预案,及时进行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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