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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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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召开2021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4-23 17:38:5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并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在西宁召开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厅相关处室、厅属事业局、地质灾害排查技术支撑单位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等共2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1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就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陈鸿林强调: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险搬迁实施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与风险防控能力。并对今年工作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科学研判趋势,提前统筹部署;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排查工作;三是加快普适性仪器监测预警建设,加强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四是专业队伍下沉一线,强化基层的技术支撑;五是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管控,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风险;六是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防灾减灾合力;七是精心组织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效。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石金友从加强地质灾害的风险意识、落实防灾责任、强化管理协调、做好转移避险、加强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等方面做出了工作部署。要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以及相关部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共同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全链条各环节的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专业,就如何共同做好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表了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基层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的业务能力,会议结束后,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参会的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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