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4月7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1年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第一次推进会,学习传达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解读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海东市政府、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湟中区农业农村局作了交流发言;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小川、马清德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认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抓手,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自去年全省清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聚焦“摸清底数、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3项重点任务,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基本摸清了全省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合理用地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开局良好。
会议指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涉及人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情形复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清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盯今后两年“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整治存量问题”3项重点任务,再接再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抓好后续整治工作,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慎有序推进清查整治工作,确保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一要“零容忍”坚决遏制增量。二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审批政策落实落地。三要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四要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土地管理利用水平。五要切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明、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为严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资源提供有力保障。
各市州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重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工作专班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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