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组织开展项目管理问题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省自然资源厅系统各类项目管理,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印发通知,决定在厅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紧盯自然资源领域项目管理易发、多发问题,全方位、逐环节梳理排查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以制度建设为有力抓手,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促使厅系统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一体推进“三不腐”。
明目标,力求做到管理项目全覆盖。集中整治明确由厅相关单位(部门)对实施组织管理的地质勘查、基础测绘、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所有项目进行排查整治,重点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清晰、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投标流程不规范、项目归口单位指导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项目验收评估不严格等问题。
实举措,力求做到解决问题下真功。集中整治主要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厅相关单位(部门)通过对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监管实施、评审验收和工程决算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立、改、废”。建立“两两交叉检查”工作机制,既相互交流学习经验做法,又互相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专责监督作用,由机关纪委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问题未查清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
利长远,力求做到集中整治见实效。集中整治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督促厅相关单位(部门)本着“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在“内容全面、权责清晰、流程明确、可执行性和系统性强”等方面下功夫,把问题找“实”、把措施提“实”、把章制建“实”,做到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发力、环环相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真正成为补短板、强弱项、促工作的有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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