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 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近期,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规划》是“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维护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的重要举措。
《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以重要流域与山脉为基础单元,围绕全省“两屏三区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强化山上山下、上游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雪山冰川、江河湖库、湿地冻土、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一体化保护修复,将全省分为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等8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按照“山为骨、水为脉、林田湖草和城市为肌体”的思路,统筹考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高的区域、生态问题突出的区域,在8个生态保护修复区中识别出14个重点区域,部署10大重点工程38个重点项目,为加快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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