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省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准备成果展示材料
所有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人员围绕自然资源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的评价标准及要求,重点介绍和展示本人工作中的主要业绩成果、工作创新,以及对当前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和看法。准备5分钟成果展示汇报稿,并制作展示PPT(展示用计算机预装Windows7操作系统和Microsoft Office 2010办公软件PowerPoint组件,请自行根据系统及软件版本,制作调试PPT)。成果展示及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果展示及及答辩方法
(一)分组抽签。申报人员将按专业进行分组,进行抽签确定成果展示及答辩顺序。
(二)成果展示。申报人员携本人制作的PPT进行现场成果展示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到时即停止。
(三)评委提问。成果展示结束后,由评委针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和本人成果展示提出2个问题,申报人员回答评委的提问,回答时间10分钟,到时即停止。
(四)成果展示及答辩纪律。申报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成果展示及答辩全程进行全封闭管理,申报人员须将手机关闭并交给纪检工作人员保管,答辩完毕后方可领取。已答辩完毕的人员,要立即离开现场,不得与未答辩人员进行交流。
接此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尽快通知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确保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准时参加答辩。通知情况须于3月15日18时前向厅人事处反馈。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罗 平 联系电话:6163635)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