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通过专家评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启动了《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5个国家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充分衔接《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17项规划,先后经过四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评审稿)。
《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作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维护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前提。
《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一优两高”战略,扎实推进“生态立省”“ 生态优先”战略实施,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全面提升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为主线,发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通过建立和采用立地条件分区、区内参照系选择和比较的方法,提升了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恢复潜力诊断的科学性。以重要流域为分区基本单元,识别生态问题和修复重点区域,落实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理念。依托“两屏三区、两轴多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地理单元连续性,构建了“两屏三区多廊”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以重要流域与山脉为基础单元,将全省分为8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明确14个重点区域,提出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部署10大类重大工程,35个重点项目。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评审会,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等行业部门参加了评审会。会上,专家委员会和与会单位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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