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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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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续期问题咨询:

发布时间:2018-01-08 15:47:22 浏览次数: 【字体:

      读者询问:我在做复垦方案中遇到临时用地续期是否需提供复垦方案问题,企业认为自己工程没有变化,不需要再提供复垦方案,但我个人觉得方案作为咨询报告,具有一定时效,即便工程没有出入,但是方案还得重新做,哪怕只是修改了复垦时间。请问部里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文件吗? 

      咨询台为您答复:根据《土地复垦条例》有关规定,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续期申请的,需说明土地复垦义务人复垦义务履行情况,应当与续期申请一并报送更新的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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