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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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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1 ∶ 5 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问题咨询 :

发布时间:2018-01-08 15:39:41 浏览次数: 【字体:

      读者询问:请问在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1:5 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时,除项目任务书外还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哪些证件或手续?是否需要办理勘查许可证?因为目前林业部门相关文件显示要有勘查许可证的情况下才允许申请临时占用林地。
      咨询台为您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 号),国务院于 2014年 1 月 28 日 取 消 了 地质调查备案核准的行政审批。此后,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不再需要地质调查证,项目任务书可作为开展地质调查工作的凭证,可向林业管理部门解释相关情况。勘查许可证又称探矿权证、探矿许可证,是探矿权申请人获得法律许可,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以及行使探矿权人其他权利的合法凭证,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不需要勘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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